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
免稅額 : 依人頭計算
標準扣除額 : VS 列舉扣除額 — 選擇有利於你的方式


當你有海外所得 -When > 100 萬 別忘了申報 !

認識名詞 : 基本生活費 –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
什麼是基本生活費差額?
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(114年度21.3萬元),乘以納稅者、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,超過申報戶的免稅額及扣除額*註合計數金額部分,
得自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註:*扣除額不包括財產交易損失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。
銀行利息所得 要申報嗎 ?
答: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之所得包括下面2項:
(一)金融機構存款利息及屬於儲蓄性質信託資金的收益(所得格式代號為5A者)。
(二)8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緩課記名股票,於轉讓、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、放棄適用緩課規定或送存集保公司時之營利所得(所得格式代號為71M者)。
納稅義務人及合併申報的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前述各項的所得,可以列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,
其全年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新臺幣270,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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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2種申報方式 可選擇
選法A:合併計算
把股利加進你的綜合收益,一起計算應納稅額。
但同時給你一個「抵扣」:股利金額×8.5%,最多抵8萬元。
白話舉例:你有 100 萬股利,稅率 30%。

選法B:分開計算
股利不併入綜所,直接用固定稅率28%單獨繳納。其他所得照舊計算應納稅額

該怎麼做選擇
| 你的稅率 | 選哪個 | 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5% 或 12% | 選A(中) | 成長率遠低於28%,合併划算 |
| 20% | 選A(中) | 20% 加上抵扣後通常應加上28% |
| 30% | 要算 | 抵扣上限8萬可能讓A更好,但收入高時B勝出 |
| 40% | 選B(分開) | 40%遠和28%,分開划算 |
